■本报记者 杨晓晖
原本图方便,爱美的吴女士在家门口新开的美容美发店充卡消费。谁知道,美容美发店因为经营问题,一再出现“变故”,不得不转让给他人。那么,卡里剩余的钱,消费者该向谁主张?是否还能讨得回来?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依法审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办会员卡后店铺转让
女子起诉美容美发店
充值办理会员卡,既能享受到优惠的价格,又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吴女士在海口某美容美发店办了一张会员卡。当吴女士的卡里还剩余218.32元时,吴女士再次充值了2000元。之后不久,吴女士要消费时,发现店铺转让给别人了,无法按照以往服务方式消费,当时卡里还剩余2148.32元。
无奈之下,吴女士一纸诉状将美容美发店诉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请求美容美发店退还充值卡内的2148.32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认为,吴女士向美容美发店办理会员,充值享受会员服务,美容美发店为吴某提供美容美发服务,双方成立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
而如今,吴女士的会员卡内剩余2148.32元,美容美发店却无法继续向吴女士提供服务,构成根本违约,吴某请求海口某美容美发公司退还该笔费用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故判决美容美发店向吴女士退回余额2148.32元。
法院认定属严重违约
判美容美发店退款
该美容美发店不服,提起上诉。美容美发店方辩称,虽然店铺转让给别人,但可以继续提供服务,吴女士卡里的余额依然能够正常使用和消费。
对于美容美发店的说辞,吴女士并不赞同。吴女士认为,该店铺已经转让变更,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卡内余额无法得到保障。
在该案二审期间,吴女士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份视频证据材料,拟证明该美容美发店转让后的“某理发店”也处于关闭状态。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女士采取预付款的方式,在美容美发店购买服务,双方之间合同关系成立,美容美发店应依约为吴某提供相应的服务。但在经营期间,美容美发店转让给他人。美容美发店方庭上表示,吴女士可到其他分店进行消费,其表明仍愿意履行合同约定,但该履行行为并不符合双方之间有关服务事项的约定,属严重违约。美容美发店的行为,明确表明将不再依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此时合同虽未解除,但吴女士有权依法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为此,吴女士有权要求该美容美发店退还预付款余额。
最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版权所有:中视央媒-法治网 备案号: 琼ICP备18003300号 邮箱:867138298@qq.com 特别声明:公益性网站 若有侵联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