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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法院让涉弱势群体案执行更有力度和温度 将35万元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2023-11-28  作者:  来源:法治时报   浏览量:167

  本报讯(记者连蒙)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苏超和书记员驱车来到十几公里外的海口市龙塘镇,将35万元执行案款送到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胡某某手中,使困境中的胡某某及家人在冬日里深切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情。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2017年3月22日,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在帮被执行人杜某某、杜某昌、陈某某、王某某、詹某某、胡某某维修水塔时不慎跌落摔伤导致瘫痪。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失去了顶梁柱,经济状况急剧下滑,一家人生活压力沉重。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胡某某将几名被执行人起诉到法院。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执行人杜某某、杜某昌、陈某某、王某某、詹某某、胡某某连带赔偿胡某某115万余元,并确定了内部责任的分担数额。该案经过多次执行,杜某昌、陈某某、王某某、詹某某、胡某某在主动承担了应承担的份额后,确实无能力向胡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占内部责任的分担数额53万元的杜某某在主动缴纳3.2万元赔偿款后以无能力为由不再支付剩余部分赔偿款。法院查封了杜某某名下位于三门坡镇的一处房产但因未规划容积率,导致无法评估、处置。法院穷尽手段,杜某某却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对于该案,在因执行不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仍不断寻找可能出现的转机。2022年7月4日,该案再次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胡某某、杜某某沟通。通过不懈努力,胡某某终于放下对杜某某的怨恨,自愿放弃少部分执行款和全部迟延履行金。杜某某也倾尽全力筹措赔偿款,最终双方以35万元的数额案结事了。考虑到胡某某行动不便,不能到琼山法院领取执行款,执行法官利用中午时间与杜某某一起上门将35万元执行案款送到胡某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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