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李鼎敏)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乐东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建立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四访”“五帮”工作,全方位构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较好效果,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海南省第四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
乐东县法院创新建立“四访”“五帮”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对89名具有霸凌、厌学、逃学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教,开展走访帮教450余次,帮助89名未成年人得到良好转化。时任省委书记沈晓明到乐东调研时,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乐东县法院撰写的文章《乐东县法院反映开展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四访”“五帮”活动取得实效 法律体系不完善等五方面问题应引起重视》被省人民政府《政府要情》采用。
三年来,乐东县法院共审结各类家事案件1322件,切实依法保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家事调查、家事回访制度,用好人身保护令,构筑反家暴“隔离墙”。与县妇联共同挂牌成立婚姻家庭法治服务中心,建立法官+妇联干部共同化解纠纷新模式,用非诉讼方式化解了大批家事纠纷。
同时,乐东县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严惩各类侵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2021年以来,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35宗68人,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宗51人。全面落实“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工作方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归口少年法庭并适用“圆桌审判”方式开庭审理,近三年来适用“圆桌审判”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35人。创新刑事和解机制,努力构建当事人对话机制,促成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对话、和谈。积极引入与犯罪相关的多元主体参与,通过平等沟通与协商,使少年犯悔过并主动承担道歉、赔偿等道义、法律责任,促进矛盾修复。近三年来,通过以上机制依法对14名轻罪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
此外,乐东县法院切实做好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婚姻家庭法治服务中心和法治副校长平台,加大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三年来共举办法律讲座6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选派19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0余场。
下一步,乐东县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用心用情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不断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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