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指山市法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措施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现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同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据了解,对原告海南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五指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某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5.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李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于是,海南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五指山法院通过查询得知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某名下均无银行存款。随后,执行干警联系李某,其表示不愿意支付案款并拒绝透露其所在地址。近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现身在海口某处。得知李某下落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法警等前往海口寻找李某,并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发现并拦截住李某的去路。
面对执行干警,李某仍称没有财产,无法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将李某拘传至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送拘过程中,承办法官不断向李某说明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性,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李某决定迅速筹款。经过5个多小时筹款,李某当场履行了执行款5万元,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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